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下达《2018年全市土地利用计划》

08.10.2018  11:06

 

近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状况,编制了2018 年洛阳市土地利用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已下达各县(市、区)执行。

今年洛阳市土地计划安排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用地制度。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百城提质和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基础设施、重点公益设施、重点民生项目等用地。对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5个重点县宜阳县、栾川县、洛宁县、汝阳县、伊川县和深度贫困县嵩县在分配新增计划的基础上加大倾斜力度;同时为偃师市、新安县、孟津县3个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县(市)在分配新增计划的基础上再予以增加;同时下达相应计划指标用于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用地。

下一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将不断改进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在加强总量控制的同时,强化对用地方向、结构、布局等方面的管控引导,为促进城市高质量和高效益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