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进口产品征求意见公示

13.11.2014  19:24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已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并已报洛阳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同意。现就拟采购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以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4年11月13日起至2014年11月20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如果认为公示的内容有排斥国内产品的倾向性和歧视性等,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意见。

意见请反馈至我单位,并同时抄送洛阳市财政局。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采购单位: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联系电话:18639276669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洛阳市财政局办公楼722室,0379-3259707

附件1:拟采购进口产品名称及技术参数清单公示

附件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2014年11月13日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