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回应"婴儿被拖行":并未坠地 胎儿先天畸形

31.01.2015  10:23

此前报道:

孕妇轮椅上生子 婴儿坠地被倒悬拖行十几米

新京报快讯(记者杨锋 实习生马金凤) 1月30日,《大河报》“一婴儿在轮椅上出生坠地后被倒悬拖行”的报道被人广泛关注。报道称,河南洛阳一孕妇在医院待产时在轮椅上诞下婴儿,婴儿倒悬被拖行10几米。

今日下午,洛阳市卫生局新闻办一负责人回应称,婴儿出生后并未坠地,“拖行十几米”一说因录像无法看清尚在调查。该负责人还表示,婴儿出生后死去并非拖行导致,系先天畸形。

涉事医院今日下午表示,此事相关医护人员有一定责任,院方将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目前,洛阳市卫生局正在对事件做进一步调查。

视频:婴儿在轮椅上出生后倒悬

1月1日晚8时,怀孕7个月的尚彩晴因在家中破了羊水,被送至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观察室待产。当时,值班医生告知可顺产,也签下了自然分娩协议书。

次日上午,宫口已开两指的尚彩睛,被一位秦姓大夫要求做剖腹产和B超。《大河报》报道称,当时尚彩晴要求赶快进产房,但秦大夫坚持让她做B超。约一小时后,尚彩晴大叫快生了,才被送往产房。在送往产房的过程中,尚彩睛在轮椅上生下婴儿,也就是监控视频中出现的“婴儿倒悬着”的那一幕。

医院:相关医护人员有一定责任

今日下午1时许,尚彩晴丈夫潘先生介绍说,1月2日,孩子出生后,医生告诉他,孩子脑袋左侧肿大,左眼睁不开,怀疑有颅内血肿。他决定接受医生建议放弃治疗。孩子出生约5小时后死亡。当晚,妻子告诉他孩子生下来后被拖行。

今日下午,涉事医院表示,在整个事情发生过程中,相关医护人员有一定责任,院方将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事情发生后,潘先生曾多次前往医院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未达成一致。今日下午3时许,洛阳市卫生局新闻办一负责人介绍道,事发后,当事人先要求赔偿15万,后要求赔偿20万。洛阳市政府此前曾出台过一项关于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的政府令,其中规定出现医疗纠纷后,索赔金额超过50000元的,需要有医疗事故鉴定和走诉讼程序。

卫生局:并没坠地 胎儿先天畸形

洛阳市卫生局新闻办负责人还称,事发当时婴儿并未坠地,“拖行十几米”一说,因监控录像无法看清,尚在调查。他还表示,婴儿出生后脑袋左侧肿大,左眼睁不开并非拖行导致。“事发前一周内,他们曾去三家医院检查过,孩子先天畸形”。

据这名负责人介绍,2014年12月26日,当事人前往洛阳市一家三级综合医院,诊断结果为“胎儿小脑室宽羊水多”;次日,当事人前往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诊断结果显示胎儿两项异常,分别为“室间隔缺损”“后颅窝池稍宽”;2014年12月30日,当事人又前往河南省人民医院,胎儿被诊断为“18三体综合症”。但当事人否认曾前往河南省人民医院检查。

目前,洛阳市卫生局仍在进一步调查此事。

最新消息:

洛阳市妇幼保健对拖行婴儿道歉 辞退当值医生

大河报记者丁丰林文 1.30晚7时30分许,记者收到洛阳市卫生局发来的一份官方回复,回复中,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经过调查,承认医院存在以下问题:

1.由于产科分娩量大,产科医生紧张,当班医生到产科时间短,经验不足,能力不强,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一是在剖宫产指征(疤痕子宫,胎儿宫内窘迫)不很充分的情况下,建议产妇剖宫产;二是在第一次观察产程后产妇出现紧急宫缩时,未及时再次做检查;三是不应该用轮椅送产妇到产房,以致在送产房路途中出现急产。

2.当班护士在送产妇到产房过程中没有严密观察产妇情况,胎儿娩出时没有第一时间发现。

3.整个事件中暴露出我们个别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技术水平不高,科室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对于该事件,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也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1.院长和主管业务副院长向市卫生局写出深刻检查,并请求市卫生局党组给予处分,同时对我院进行处理。

2.责令产科主任(系主任)写出深刻检查,全院通报批评。

3.免去产五病区主任、副主任、护士长行政职务。

4.对当班医生秦红娟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暂停执业活动半年或一年。

5.对推送产妇前往产房的两名护士予以留院查看一年的处分。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在回复亦对产妇及家属致歉,表示对发生该事件“深感痛心,向产妇及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在今后要加强内部管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落实情况的督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及发生医疗安全事故依法处理并严厉追究责任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