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1月19日,记者从洛阳市医改办获悉,该市日前出台《洛阳市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洛阳市在我省率先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后百姓就医将获得更多实惠。
洛阳是全国首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据洛阳市医改办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医改办的指导精神,除洛阳市属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外,驻洛省属医院同步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洛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探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据介绍,洛阳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适当的财政补助建立新的补偿机制;改革现有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少大处方、大检查,减轻群众的看病就医负担;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转。而解析改革方案,其中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取消药品加成,药占比2017年降到30%。以往医疗机构药品加价销售的行为将彻底取消(中药饮片除外),而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部分将通过调整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报销)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进行补助。按照国务院医改办的要求,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要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卫生材料费用降到20元以下。洛阳市还将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改革后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按病种付费逐步占到大头,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要提高。从今年开始,洛阳市将在公立医院中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与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洛阳市还将进一步扩大医保支付诊疗项目的支付范围,逐步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降低患者医疗费自费比例。
推行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洛阳市将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同时还将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并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实行连续计算起付线的优惠措施。
实现医疗记录共享。就是打破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壁垒,争取到今年年底,全面实现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平台对接,基本实现洛阳市区域内相关医疗记录的共享。(记者李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