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入选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07.07.2016  18:28

6月28日至29日,文化部2016年全国文化产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会议发布的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第一次)中,洛阳榜上有名,成为河南省唯一入选的试点城市。

2016年4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试点时间为两年,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工作予以资金支持。

洛阳成为文化部首批、河南唯一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并非偶然。2015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69元,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808元,占消费总支出5.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86元,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422元,占消费总支出的7.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67元,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 221元,占消费总支出的2.6%,洛阳市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同时,洛阳市是河南省唯一获得第二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通过的城市。通过三年多创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为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提供了有效载体。全市有文化馆16个、图书馆1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78个、村(居)文化活动室3075个,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支中心16个、县级分中心15个、乡镇基层服务点182个、村(居)基层服务网点(电子阅览室)3144个,广播电视“村村通”实现全覆盖。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特色明显的文化服务活动,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提升了居民文化消费的能力,引领了文化消费风尚。

未来,我们将紧紧围绕“9+2”工作支撑体系,通过“需求侧”+“供给侧”综合改革,通过一揽子措施解决制约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存在的问题,建立洛阳市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一是将建设综合文化消费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该平台既能提供城市全部文化设施、各类文化消费场所、文化活动信息,以及各类演出、电影放映、文化产品交易会等文化消费信息,也能提供覆盖全部区域的文化景观、文化设施、乡村旅游景点信息和文化活动信息。二是根据洛阳市历史文化资源分布状况,开发出若干条以步行或骑自行车方式能够便捷游览和参观文化遗产的旅游线路。计划开发文化遗产亲子游项目,通过票价补贴,为更多儿童、青少年提供接触洛阳文化遗产并与之交流的机会,宣传洛阳文化。同时,城乡居民如果观看文艺演出、购买手工艺品和特色文化产品、观看电影、购买图书,均可享受一定比例的补贴。(洛阳市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