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伊滨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关于伊滨区掘丁路马寨东一干渠桥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26.09.2014  18: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滨区掘丁路马寨东一干渠桥改建工程 施工图设计已由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洛阳伊滨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县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2.2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3招标范围: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的桥梁工程。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标共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表:

施工标段

起迄桩号

( 工程类别)

建设

里程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资质

要求

所辖行政区

1个标段

桥涵及附属工程的施工

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桥梁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洛阳市

3 、投标人要求

3.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桥梁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4 、投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4 9 26 日至 2014 10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 30 分至 11 30 分和 15 00 分至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 法定代表人本人 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二代身份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到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29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10 28 9 30 分,投标人应于 2014 10 28  9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前楼2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伊滨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管委会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9660987

招标代理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楼22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333100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日期:2014年9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