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一环保局长常用企业车辆被警告

18.07.2015  18:57

  □记者 侯梦菲 通讯员 陈念鹏 郝广林

  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洛阳市纪委获悉,今年上半年,洛阳市共有106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政纪处分,查处人数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排名第一。对此,大河报记者采访了洛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请其为市民揭开洛阳高压“反腐”背后的秘密。

   出台8项制度,用制度“紧箍”干部作风立制

  近日,省纪委对今年1至6月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88起,处理1310人。其中,在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过程中,洛阳市共有106人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政纪处分,此项工作的查处人数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排名第一。

  据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韩苏州介绍,2014年4月起,洛阳市纪委就出台了《关于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制度》,明确规定市纪委每一至两个月通报一次全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各县(市、区)纪委每两个月至少通报一次,且要“点名道姓”。

  之后,洛阳市纪委又相继出台了《洛阳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若干规定》、《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轮值参与市纪委重要节点监督检查制度》、《全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等7个制度,修订《乡(镇、办事处)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月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