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森林公安第四森林公安派出所业务办公楼工程招标公告

22.01.2015  12:06

洛宁县森林公安第四森林公安派出所业务办公楼工程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洛宁县森林公安第四森林公安派出所业务办公楼项目已获管理部门批准。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洛宁县森林公安局。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DHLN(2015)02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森林公安第四森林公安派出所业务办公楼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以内工程

建筑面积:约788.4平方米

建设地点:洛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西北角。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工期:18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建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全套资质、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若投标人为外省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进豫备案手续,均可报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招标。请于 2015 1 22 日至 2015 1 28 日,每日上午 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8 时,持有关证件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股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持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 2015年2月12日下午15时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洛宁政府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人:洛宁县森林公安局

地              址:洛宁县凤翼北路

联     系     人:翟先生                  贠先生

电              话:13707691980      15237923369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