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京宁南路铺人行道工程
1. 招标条件
洛宁县京宁南路铺人行道工程已获批准。 受业主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DHLN(2014)39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京宁南路铺人行道工程
招标范围:人行道两侧铺设花岗岩石材砖面积1907平方米,路牙石316.5米。
建设地点:洛宁县京宁南路两侧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工期: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全套资质、无行贿记录证明,若投标人为外省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进豫备案手续,均可报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招标。请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持有关证件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施工股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持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 2014年12月12日下午15时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政府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宁县洛浦西路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3523611122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