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暨注册工作的通知

26.05.2015  20:12

豫注安办〔2015〕2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的要求,为加强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经研究,决定于6月份、10月份(另行通知)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7月份受理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时间、地点、费用

1.培训对象:在河南省注册机构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煤矿安全除外)。

2.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4日,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与非煤矿山安全继续教育培训(6月29日10:00—18:00为报到时间);     

第二期: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1日,进行其他安全(7月6日10:00—18:00为报到时间);

第三期: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8日,进行建筑安全(7月13日10:00—18:00为报到时间)。

3.培训地点:郑州市华龙宾馆(郑州市经五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50米,火车站坐29路至花园路红专路站下),电话:0371—65782555。

4.培训费:7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180元/天。

二、申请初始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聘用证明;

4.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三、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3.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聘用证明;

4.聘用单位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四、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3.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

4.现聘用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聘用证明;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五、重新注册(在有效期内没有进行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重新注册申请表;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聘用证明;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六、受理注册时间及地点:

1.省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办公室集中受理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的时间:2015年7月25日—7月27日

2.受理地点:郑州市华龙宾馆1202房间。

七、注意事项

1.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到时请携带继续教育个人登记表;并将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贴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个人登记表上;

2.申请注册人员请登录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 )进行网上注册申请,“聘用单位”必须写单位全称,负责人必须签字或盖章,若申请人与负责人属同一人者,需提交负责人任职原件及复印件;

3. 在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印章一概无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编号页、照片页、签发单位盖章页,并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5. 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若在网上申请表中上传照片的,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6.个人申报材料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装订。

      附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个人登记表.doc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