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立法治霾 新规开"审" 机动车将要抽检

02.12.2014  09:11

  立法治霾 郑州新规开“

  ●市区禁用不符合标准的燃煤 ●工地口百米内不能留泥土垃圾

  ●违规露天烧烤最高罚2万元 ●机动车除了年检还要抽检

   中原网讯(记者 裴蕾) 近年来,我市多次出现持续灰霾和雾霾天气,严重影响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2005年颁布实施的《郑州市大气污染条例》已不能满足日渐严峻的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

  昨日下午,正在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条例更加细化,分别就燃煤,汽车尾气,扬尘,废气、油烟等我市现存的众多污染源,设专门章节予以管理和防治。该条例经审议后如获表决通过,我市治理雾霾天将更加有法可依。

  4大“处方

  治“”:

  居民生活用煤,须是符合标准的低硫优质煤

  根据研究,影响郑州市大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中,燃煤占41%,扬尘占28%,机动车尾气占24%,其他站7%,亟待加大对这些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条例要求郑州市政府在行政区域内划定无燃煤区,并逐步扩大范围。无燃煤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在使用的要限期改用清洁能源或者拆除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此前规定,本市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散煤及制品。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只规范销售环节,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应当从使用上进行限制。因此,条例进行了修改,规定“本市市区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燃煤”。

  新条例还规定,饭店、宾馆等单位,要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居民住宅生活用煤,要按照市政府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硫优质煤。

  治“”:

  机动车抽检不合格,要暂扣行驶证

  据了解,条例和有关法律一致,规定实行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定期检验制度,并授权政府对没有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行驶的管理措施。

  除了例行年检,机动车还可能随时面临环保部门的“抽检”。条例规定,可以利用遥感监测等技术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检,也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治理并复检,复检合格才能发还暂扣的机动车行驶证。

  此外,条例还鼓励使用清洁车用能源和优质车用燃油,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治“”:

  工地进出口百米内不能留泥土和垃圾

  条例要求,建设单位要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规定很细致,包括要公示信息、安装监控、设置围挡、分段作业、洒水压尘、清洗车辆等。同时提出,对于工地内暂未施工的区域应当覆盖、硬化或者绿化。

  条例特别规定,建筑工地进出口周边百米以内的道路,要保持清洁,不得留存泥土和建筑垃圾;气象预报风速达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要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治“”:

  违规露天烧烤,最高罚2万元

  夏季城市中最常见的露天烧烤看似小事,却也是一大污染源。怎么管?最后定下罚两万。

  《条例》提出,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烧烤食品,市县(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特定场地除外。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露天烧烤食品,应当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违反规定,将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烧烤工具,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提出,城市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

编辑:禹亚楠 联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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