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组织实施法治创建33221“示范引领工程”

22.05.2014  19:22
       

焦作市从今年起在全市组织实施法治创建33221“示范引领工程”,即在全市分层次筛选30个县乡级政府、30个行政机关、20家企业、20所学校、100个村(社区),大力开展“法治型政府”、“法治型机关”、“诚信守法企业”、“法治示范学校”、“民主法治村(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建设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总方向,按照“规范提高、示范带动、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深入开展各层次各领域法治创建活动。

示范引领工程”实施分为三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实施阶段(4-9月),考核验收阶段(10-12月)。焦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县乡级“法治型政府”、市直“法治型机关”创建活动,市国资委、市工信局负责市属企业“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法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市民政局负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本地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