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关于确定法律硕士(JD)学位学费标准的公示
05.01.2017 13:32
本文来源: 郑州大学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557号)文件要求,已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从2017年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现予社会公示,如有违反上述收费标准,可与当地物价部门举报。
郑州大学
2016年12月30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17-01-05 13: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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