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让阳光照到军人军属心坎上

31.07.2015  19:11
       

        河南省是兵员大省、驻军大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任务繁重。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将军人军属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着眼服务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拓内涵,展外延,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作为河南法律援助工作的新亮点、新突破,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军人军属涉法涉诉矛盾,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践军民融合式法律援助工作,走出了一条符合河南实际、对全国有示范意义的路子。

        2011年以来,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累计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18.6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0多件,为受援官兵和军属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利益3.3亿元,有效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多谢法律援助

        让我可以安心服役

        “我爸妈都是农村人,不懂法律,我远在部队不能回去,多亏有法律援助,帮我妹妹讨回公道,免去了我的后顾之忧,让我安心服役,谢谢你们。”近日,正在部队服役的许昌籍战士王某远回家探亲时,对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豪表示感谢。

        2013年7月2日,王某远的妹妹盼盼在村口玩耍,同村的杨某驾驶电动车不慎将其撞伤。杨某将盼盼送到村医务室简单处理后,医生建议到医院检查治疗,随后到许昌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15天。其间,杨某先后给王某远家属6000元作为医疗费。2013年7月17日,盼盼出院了,共花费医疗费近万元。对于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王某远的爸妈多次找杨某主张赔偿,但是对方不予承认。

        这场纠纷持续了两年多,王某远的父母给在部队服役的王某远打电话多次说起此事,王某远心里非常不安,家里就他一个儿子,却不能回家帮父母,父母又不懂法该怎么解决?部队领导了解此事后,积极和许昌市武装部协调此事,武装部积极与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2013年8月12日,王某远父母到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援助中心人员了解案情后,立即为他们办理了相关援助手续,指派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豪办理此案。

        最终,经过多次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当庭一次性赔偿王某医疗费等损失16000元。王某远家人十分满意,至此,这场纠纷圆满解决。

        4年多来无偿办理

        6000多件案件

        与其他受援群体相比,军人军属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军人通常在异地服役,与军属异地分居,军属的法律援助需求较多,对法律援助申请的渠道、服务的效率及解决问题的迫切性等方面的要求较高。

        结合军人军属的实际,2011年8月,《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河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的出台,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经济困难条件、程序、工作平台建设、联络员队伍建设、军地协同机制、异地协作机制、典型示范引领机制、常态化宣传活动机制等进行了科学设计,架构了统筹协调和充分利用政府法律援助资源和部队优势、军地协同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自2011年开始,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展开。2013年5月,省司法厅与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运行,为驻豫部队及广大军人军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据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介绍,截至目前,我省在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武部设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77个,设立乡镇(街道)武装部长和驻豫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人员担任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络员2858名。4年多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无偿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6000多件,为受援官兵和军属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3.3亿元。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律师、志愿者1.3万人次,深入基层军营、征兵现场和村(社区),普及法律援助和法律常识36.2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8.6万人次,累计发放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页142万余份、便民联系卡46万张,利用互联网、军网、手机短信平台及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制度,受到了部队及广大军人军属的欢迎。

        正、早、实、好

        实现无缝隙覆盖

        “法律援助给予我的帮助,意义远远大于我个人在此案中的得失。我一定转告当兵的儿子,让他安心在部队服役,报效国家。”近日,68岁的军属老人胡某收到自己“迟到”3年的工伤补偿款时,激动地说。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实现了无缝隙覆盖。”周济生说,经过4年多的发展,我省基本建立了以省、市、县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一站一员”即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络员为重要补充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形成了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法律常识普及和法律咨询等基本功能为一体的法律援助快速反应体系。

        针对军人军属的生活、工作实际,我省法律援助对军人军属予以“两免”待遇:义务兵申请法律援助,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军人执行国家和军队组织的作战行动以及抢险救灾、反恐维稳等重大军事任务期间,本人及与其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亲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同时,扩大援助事项范围,满足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现实需求。我省将军人军属在多发的军婚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优抚优待金发放纠纷,人民法院立案的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等8类矛盾纠纷事项加入了法律援助范围。

        4月底,漯河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律师走进驻漯河某军营,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普及法律援助常识、并就土地承包及流转等官兵及其家属生产生活中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进行解答,受到了部队官兵的热烈欢迎。我省已确立并坚持落实日常宣传与重大节点结合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常态化机制,2013年,明确每年8月为全省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月,明确每两年开展一次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目前,河南大部分驻军与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大部分驻军营地都有法律援助宣传的印迹。今年的全省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已部署到位,各地正在筹备启动。

        济南军区政治部用了四个字来评价我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就是方向正、路子正。军地司法行政部门协同开展工作,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凝聚起了强军兴军的正能量。二是“”,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河南省是第一家,具有发端性、开创性。三是“”,是指工作扎实,实现了制度化运行,常态化落实。四是“”,是指效果好,收到了良好的政治、军事、社会效果。

        实用、耐看、有效

        满足多层次需求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事关军队长远建设发展的大事,也是法律援助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任务。”周济生指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主动分析新形势、明确新任务、适应新要求,按照“实用、耐看、有效”的要求,推动我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规范提升,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认真执行以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为上限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把更多军属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实现河南籍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两免”: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免予限制事项范围。对在驻豫部队服役的外省籍官兵,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满足多层次的法律援助需求。

        完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军地协作机制,充实和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落实对工作站工作人员及联络员的培训。建立健全日常性信息交换沟通机制、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军地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会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联合开展业务培训、评先表彰等活动,激发军地双方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性。

        创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方法。坚持每年八一建军节和新兵入伍、老兵复退等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进军营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等服务。对省内所有驻军单位,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进军营宣传、咨询活动,实现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全覆盖。做好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坚持预防和化解并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准确把握军人军属现实需求,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来源:2015年7月31日【河南法制报】05版

记者:  董景娅  王富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