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积极发挥法律援助中心作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2.11.2015  09:39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各级残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服务功能,为残疾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纠纷调解工作,有力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11月上旬,共代理残疾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0余件,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00余人次,较好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全市各级残联利用全国助残日、普法宣传日等时机,拓宽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政策宣传的覆盖面;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指南》等资料5000多份,大力开展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残疾人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健全维权网络,畅通残疾人寻求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为方便残疾人维权,市、县两级残联积极建维权网络。依托全市7个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方便了残疾人就近、及时申请法律援助,畅通了残疾人维权渠道,为残疾人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推行便民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为满足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各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残疾人提供“三优先”(即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的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的,一律当场受理。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实行预约制度,上门为其办理申请手续,减少残疾人来回奔波之苦。

      四是加强案件监督,努力抓好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关。认真落实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加强管理,进行案件办理动态跟踪监督,实时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通过回访当事人、旁听案件等方式,切实保证案件质量,最大限度地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