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违法停车我市再出重拳

07.08.2014  11:51

  为保障主干道通行秩序,从昨日起,我市交管部门针对违法停车造成交通拥堵、在主干道违法停车、占用盲道违法停车等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变以往的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通知书为主,改为以拖移车辆为主。

  昨天上午11点,在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向东的金水路南侧,不少机动车在路台上的非机动车道以及盲道上停放,导致许多自行车和电动车不得不行驶到机动车道,人为地将由西向东的车道减少一个,导致车辆变更车道增多行驶速度下降。针对这种情况,在此执勤的交警一大队民警立即通知拖车赶来治理。一辆车牌号为豫A×××的雪铁龙轿车违法停放在金水路曼哈顿广场门口东边的机动车道上,而且该车只悬挂了前车牌,民警表示,不仅要对其贴罚单罚款,还将会对司机未悬挂车牌做出罚款200元和一次扣12分的处罚。随后,该车和同样占用机动车道停放的另外两辆机动车逐一被拍照、贴罚单、拖走。

  针对非机动车占道,交警部门同样也要拖车,昨日上午10点20分,在紫荆山路的华林新时代广场门前,20多辆电动车、自行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三米宽的非机动车道基本被占完,通过此处的非机动车不得不进入机动车道内与汽车“并驾齐驱”。交警四大队民警首先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然后对妨碍交通的电动车和自行车进行暂扣,车辆全部用货车拉至停车场。

  据交警四大队民警介绍,很多市民认为只有机动车在道路内的乱停乱放是违法,非机动车则不然,造成一些写字楼前大量非机动车停在路面上,而行经此路段的非机动车就不得不走机动车道,产生交通安全隐患。对此,交警四大队一方面向广大群众宣传文明停车,禁止乱停车,另一方面将乱停放的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抬到宣传车上拉走,消除路面阻碍。对暂扣的非机动车进行归档,首次违法的批评教育后放行,多次违法的依照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2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