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欠薪切莫年终一“讨”了之

04.01.2016  09:58
    随着春节的临近,一些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问题便开始频频暴露出来。每每到了这个时候,为劳动者追讨工资似乎成了政府和各级部门的一种工作惯例。

    为劳动者追讨工资,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的关爱,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笔者认为,年终讨薪,光讨不究,甚至讨而不治,的的确确不是治理欠薪的根本之计。尤其是讨薪后草草收场,断然不会给欠薪者留下“记性”,使其难以感到切肤之痛,讨薪过后,下一年很可能会“死灰复燃”。这样,年复一年,欠而讨,讨而欠,劳动者讨得心力交瘁,政府及各级追讨者追得疲惫不堪,倒让欠薪者落得安然无恙,心安理得。

    如今,欠薪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合同法》《劳动法》等各种法律不断健全的今天,欠薪事件依然层出不穷,这与建设和谐社会的主基调实在是不合拍。因此,在治理这一症结的时候,我们就必须弄清楚欠薪的原因到底出在哪里,是企业经营困难,还是故意拖欠?是有法不依,还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等。只有弄清问题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才能对欠薪者给予有针对性的惩治。

    需要清醒的是,欠薪问题是一种社会痼疾,不下“猛药”,是难以治愈的。笔者以为,治理欠薪应该是一种常态化的工作,必须从源头入手,事先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欠薪预防机制和保护劳动者权利的长效机制。比如,企业不交足工资保证金不许开工,劳动者的工资实行按月发放,等等。使劳动者权利在平时就能得到落实。对那些恶意欠薪者,不仅要将其不良行为上报至诚信发布平台,挂上信用黑名单,使其在经济活动中处处受阻,而且还要加大对这些欠薪者的法律打击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欠薪者的刑事责任。(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