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摊派土鸡”式乱象须厘清“权力清单”

17.06.2015  18:41

近日,多名网友发贴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广元鑫宇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剑门土鸡肉滞销,企业无保障应对预案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因担心养鸡的农民闹事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当地有关部门硬性摊派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每人购买20只成品土鸡肉, 每只鸡不论斤头大小60元人民币,合计1200元的任务,从年终绩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此消息曝出,网友一片哗然,引起社会多方关注。(6月13日中国新闻网)

县上下达“通知”,政府相关部门发“倡议书”,层层摊派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每人购买20只成品土鸡肉,相关部门俨然变成“推销员”……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日前曝出摊派怪事。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红头文件是神圣而庄严的,是权威的化身和决策的象征。但现实中,某些政府部门利用违法红头文件进行摊派和欺民行为,屡屡出现。 比如,因修公路没钱,动员干部职工“捐献”一个月工资的;支援县重点工程建设,把干部职工月工资改作“捐款”;借办教育、搞绿化、搞城建等名义,向干部职工强行集资……在基层,“摊派”不是偶一为之,而是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短期来看,类似于“政府摊派土鸡”等摊派销售会有一定的效果,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办法是非常不可取的。因为,这些产品根本没有按照市场规律和原则进行交易,绝大部分都是内部消化了,并没有真正进入市场,何谈市场占有率?一个没有市场占有率的产品,必将被市场所淘汰。同时,内部消化的持续时间以及购买能力都是有限的,一旦突破这个线,地方摊派任务也就执行不下去了,产品销售也定会受阻,最终更会导致品牌的没落,企业的倒闭。摊派销售任务是好是坏不言而明。

事实上,国务院2010年曾专门下文,清理乱收费、滥罚款和乱摊派的政府“红头文件”。无疑,地方政府以监管市场之名,行地方保护之实,干涉市场秩序,看起来是为了保护农民和企业利益,实质上破坏了市场公平,导致恶性竞争,丢掉了政府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职能。如果是从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地方政府需要做的是制定有利于市场蓬勃发展的政策,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提高干部服务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否则,不但是企业主不满意,干部群众也会有怨言。

当前,中央正在要求各级政府简政放权,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更不能乱伸。其实,改革就是要做好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加减法,理顺各自的关系。政府摊派屡屡出现的背后,是地方狭隘的发展观、片面的政绩观在作怪。可是,为什么就是有一些地方政府不明白这样的道理呢?其实,并不是它们不明白,而是在“全能政府”体制下形成的惯性思维难以改变,它们早适应了“婆婆”的角色,该管的要管,不该管的也要管,哪怕是蛮管、瞎管、硬管。  

为此,各级政府需要坚定改革决心,进一步厘清“权力清单”,让政府的归政府,让市场的归市场;需要坚持依法行政,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避免出现乱作为的现象。试想,如果把为民谋利变成了“为己求情”,把公共服务变成了“土鸡摊派”,群众又怎么可能会认可、信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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