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寨河镇杜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光山县寨河镇杜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寨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光山县寨河镇杜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1. 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光山县寨河镇杜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2采购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5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光山县寨河镇杜岗村
2.2 本工程项目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4个标段。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权资格以标段为单位。
项目标段划分表
标段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第一标段 | 村庄整治项目 | 新建花带,安装广告牌,清淤外运,围栏喷漆等 |
第二标段 | 路灯安装工程项目 | 路灯基础采购、安装6.5m和8m单、双臂路灯104盏,敷设电缆900m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第三标段 | 供水及水源地保护工程 | 水厂设备安装、砖砌排水沟、供水管道铺设及喷灌系统安装等 |
第四标段 | 道路工程项目 | 共3条道路,总长3.28Km,碎石垫层、混凝土面层和路肩培土等 |
2.3本工程工期要求:201 5 年 2 月 20 日计划开工,2015年 5 月 21 日计划竣工,总工期 90 日历天。
2.4本次采购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3.4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5 年 1 月 21 日至2015年1月27日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施工图纸资料押金60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图纸资料押金退还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期不退。
4.4报名时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5.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七日前必须到达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 5 年 2 月 10 日 下 午 14 :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 开标时间 、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 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寨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 人:梁女士
电 话:13937620626 电 话:0376-6173886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