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08.05.2014  16:06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办理机构: 河南省水利厅防汛办公室 受理地址:河南省水利厅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人:王双琪 联系方式:0371- 65571040
办理依据: 《水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条,《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程序: 一、受理:由行政服务大厅
二、办理:王双琪
三、审核:防汛办公室主任
四、审定:主管厅长
五、告知: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20天
受理条件: 市水利(水务)局、省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5个(享有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市、县水利(水务)局的初审请示文件、《河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材料明细 1、建设单位申请;
2、有水利乙级以上资质的水利设计单位编制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3、市水利(水务)局、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五个(享有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市、县水利(水务)局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流域机构或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评审;
5、流域机构或省水利厅审批。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是否为行政审批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