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集中供暖将按用热量收费

02.05.2018  06:45

  广受关注的集中供热分户计量终于有了结果。近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修订的《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下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首次明确,我省将启动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根据市民所用热量收费。

条例》共分6章48条,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都做了具体要求。

条例首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集中供热规划区域内的新建建筑实施分户计量,对既有建筑有条件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应当在五年内改造完毕。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热用户、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分户计量的用热量收费。

业内人士告诉大河报记者,集中供热按照热量收费有利于降低消耗、推进节能、减少污染。早在2017年冬天,大河报记者就作为集中供热分户计量论证会媒体唯一代表阐述观点和意见,推进政策的执行。

条例进一步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我省是能源消费大省,煤炭消费占比高,这种能源消费结构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公共交通行业应当优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交通工具;鼓励公众使用非机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动力交通工具;鼓励农村建筑采用节能设计,使用节能材料。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表示,条例的修订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法制统一、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势必将推动我省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杨书贞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