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支状况持续改善

20.02.2017  21:37

      2月19日,从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获悉,2016年,随着我省精准扶贫工作全面展开,各项扶贫政策扎实推进,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尤其是工资性收入明显增长,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和提升。

      收入增长明显

      据调查,2016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34.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70.1元,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比全省农村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明显增长。2016年,河南贫困地区人均工资性收入2703.1元,同比增加366.7元,增长15.7%,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2.1%。

      家庭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2016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4080.1元,同比增加175元,增长4.5%,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0.1%。

      财产性和转移性净收入明显增长。2016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76.6元,同比增加13.4元,增长21.1%;转移性净收入2875.1元,同比增加315.1元,增长12.3%。

      消费支出平稳增长

      随着收入水平的稳步增长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2016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能力逐步增强,生活质量稳步提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明显。据调查,2016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156.6元,同比增加627.4元,增长9.6%。

      调查显示,农村居民消费主要集中在食品烟酒、衣着、居住以及生活用品方面。此外农村居民日益重视教育、文化娱乐的追求以及健康问题。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660元,同比增加80.2元,增长13.8%;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524.6元,同比增加42.5元,增长8.8%。另外,人均交通通讯消费支出832.8元,同比增长13%。

      收入差距较大、生活水平依然较低

      尽管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年收支状况持续改善,但收支水平仍然不高,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水平相比收入差距较大,低收入户收入水平偏低,增收渠道受限。调查显示,2016年河南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4238.85元,相当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6.2%,高、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5.96∶1,差距较大。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目前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较低的原因主要在于自我发展能力仍然薄弱。一是产业发展活力不强,传统农业占据主导地位。二是贫困地区人口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就业渠道狭窄,转移就业和增收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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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

      我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重中之重,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记者2月19日从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获悉,2016年河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3.88元,增长7.8%。

      统计数据表明,去年我省农民收入增加主要有四个来源:工资性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速,人均工资性收入4227.9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9.62元,增长13.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9.2%;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加,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4643.1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96元,增长4.1%;财产性收入增加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空间,人均财产净收入167.97元,增长7.0%;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社会保障逐步完善,人均转移净收入2657.6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28元,增长6.1%。

      据了解,近年来中央对“三农”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我省在贯彻中央精神的同时,制定出台了多项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有效推动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农民收入实际增速连续六年快于城镇居民。2011年至2016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民收入为1)从2011年的2.53∶1缩小至2016年的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