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矿产督察打好“组合拳”

26.08.2014  20:20
       

作为一个拥有3900多个采矿权人、870多个探矿权人,矿业权分布点多面广,偏僻矿山较多的省份,河南省按照“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加强督察、狠抓落实”的思路,打好“组合拳”,扎实有效开展矿产督察工作。

优化矿产督察员队伍结构,创新顶层设计。河南省在重新组建全省矿产督察员办公室的基础上,重新推荐并获得国土资源部聘任79名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相关省辖市重新调整地方级矿产督察员,调整后地方级矿产督察员共有159名,全省矿产督察员由175名增加到238名。

完善矿产勘查开发监管制度,创新督察工作规则与考核办法,明确督察重点。河南省先后出台《分解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通知提出的工作任务的通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创新机制、突出重点”的原则,出台《矿产督察员工作规则》、《矿产督察员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以煤、铝、铁、钼为重点督察矿种。通过制度创新,明确督察任务,落实矿产督察员补贴与奖惩制度,有效提高督察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积极开展异地矿产督察工作。为加强对采矿权人的日常监管,了解掌握各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工作,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对矿产督察工作开展异地督导检查的通知》,组成14个异地督察组,48名业务骨干对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分片分区开展异地督察,省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成立2个巡查组追踪异地督察情况。此次异地督察工作共督察62个重点矿业权人,督促矿业权人依法履行义务,鼓励矿山周边群众监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