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首发行政案件“白皮书”

28.06.2014  20:14

【一把手出庭应诉,全省推广咋样?】为解决“告官不见官”,郑州、南阳等地出台规范性文件,要求一把手出庭应诉,但有一些地方依然是告官不见官。一把手出庭应诉,能否在全省推广?

行政案件俗称“民告官”案件。哪些行政单位容易当被告?“民告官”案件中“民”和“官”谁败诉的多?有些行政单位为何老是输官司?“民告官”能见到“官”吗?昨日,省高院发布《2013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简称“白皮书”),通报了近两年来全省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个样本】区长出庭应诉 解决居民通行难

因为郑航南路的铺修,郑州市二七区宏鑫花园的居民把郑州市及二七区政府告了,称政府违反规划设计标准铺路。

2013年春节前夕,郑州市中院通知二七区区长出庭应诉,同时向市、区两级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给予重视并依法妥善处理。

郑州市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两级政府已启动新的合理的道路铺修方案,完工后将彻底解决居民通行和安全问题。

【一种制度】郑州“告官不见官最高可免职”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9年以来,郑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含主管副职)达600多个案件;仅今年第一季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数就达111个,比往年全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数都要多。

在“民告官”案件中,为何一定要让“官”出庭?“超过半数的行政案件经首长出庭应诉和积极协调后,原告撤诉,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郑州市中院对一把手出庭应诉结果的统计,足以说明“告官要见官”的重要性。

为此,郑州市在2012年就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六类行政案件一把手必须出庭。今年1月,郑州市再次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将一把手出庭应诉纳入考核,“告官不见官最高可免职”、“行政机关不得单独委托律师出庭”等。

【一种现象】 民众越来越看重执法程序是否公正

省高院副院长谢德安介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逐渐成为新的案件增长点。

除了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越来越多的民众对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越来越“较真”,比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要求按照《行政处罚法》确定的送达方式进行,而不是两个执法人员签字的惯常做法;要求行政机关必须10日内向人民法院举证,否则坚持要求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等。

【一个数字】 程序违法多 行政机关败诉率超过30%

“白皮书”显示,2013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3821件,其中排在前六位的分别是:计划生育类案件、土地类案件、公安类案件、城建类案件、工伤案件、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

在2013年审结的13800起行政案件中,以维持判决、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结案的有4349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1405件,直接败诉率32.31%。

“在败诉案件中,房屋登记类案件直接败诉率最高,为77.29%。主要问题是登记机关在审查程序中不够合理谨慎,对虚假材料和材料不全的申请予以登记,甚至对已查封的房产进行登记,导致权利人虚假、一房多证等错误。”“白皮书”显示,因违法登记,登记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一种呼声】 建议在全省推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据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介绍,目前,全省已有50多个市、县党委、政府出台了专门文件,有力推动了当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

“由于省政府未出台统一规定,全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大环境尚未形成,单靠个别地方的改革,效果不明显。”白皮书中描述,一些行政机关对出庭应诉敷衍了事,简单派代理人应付差事,有的代理人既不是法律专家,又不了解案件情况,有的甚至忘记履行及时举证等诉讼义务,导致行政机关不应有的败诉,个别行政机关甚至故意不出庭,损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白皮书指出,有些行政机关缺乏大局意识,甚至在法院的一再要求下也不配合协调工作,对司法建议不重视,既不解决相关问题,也不给法院回应等。

省高院在白皮书中建议,省政府在全省推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对群体性纠纷、赴京非正常上访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等,规定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推动全省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相关链接

郑州市规定六类案件“一把手”应出庭

1.本单位当年发生的第一起诉讼案件;

2.上级机关要求出庭应诉的诉讼案件;

3.人民法院建议出庭或旁听的诉讼案件;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审的诉讼案件;

5.案情重大复杂,对本单位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工作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6.应诉机关法定代表人认为需要出庭应诉的其他诉讼案件。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