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8名教师喜获“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奖”

10.02.2018  15:21

近日,由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组织评选的“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结果揭晓,我校8位教师榜上有名。

电气工程学院张石、党委宣传部曹启娥两位老师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法学院赵静、理学院魏涛两位老师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马克思主义学院杨丽、白海燕两位老师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国际教育学院张芳、党委学工部郑豫鹤两位老师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励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教思政〔2017〕918号)精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工作。经过评审,全省高校共评选出“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149名,“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150名,“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99名,“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112名。

我校党委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校内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希望获奖人员戒骄戒躁,继续努力,积极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敬业的态度,投身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力争在立德树人方面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