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首次发布政府特殊津贴 每人每年一万八

14.06.2014  09:34

昨日,河南省人社厅首次发布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我省以后每两年选拔150名左右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1.8万元特殊津贴。

政策

每人一次性发放1.8万元

对经省政府批准的享受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给特殊津贴1.8万元,并由省政府颁发“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选拔对象为在豫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不再参与选拔。另外,省政府特殊津贴不得重复享受。

范围

主要针对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具有中国国籍,近五年来业绩突出,在专业技术或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工作,原则上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是高级技师,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分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

专业技术人才要求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等。

高技能人才要求长期工作在生产技能岗位第一线,贡献突出,曾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中原技能大奖等。

选拔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每两年1次,每次选拔150名左右。

选拔主要以推荐为主,将建立对这类人员的考核制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每年参加服务基层活动不应少于2次。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