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开评

28.10.2014  17:47

省文化厅副厅长康洁在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评审会上讲话

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评审会现场

为推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分类指导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财政厅于日前组织开展了首批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评审工作。全省共有16个县(市、区)申报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23个单位申报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是按照文化部要求,由省级政府主导开展的县级区域性公共文化服务创建工作。其基本要求是: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原则,在全省创建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省文化厅副厅长康洁介绍说,“创建工作对于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地方人民政府的积极性,整合、集成现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好地研究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取得创建资格的示范区(项目),在经过为期2年的创建工作后,通过验收的申报单位由省文化厅、财政厅联合命名为“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并由省财政给予补助和奖励。

2013年,文化部财政部已经命名郑州市为第一批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邓州市“文化茶馆”、周口市“一元剧场”被命名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2014年,洛阳市获得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信阳市平桥区“农村公共图书馆一体化建设”、漯河市“幸福漯河健康舞”等项目成功申报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目前,全省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工作氛围,呈现出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合力共建的局面。

现场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