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4市检察长调整
30.03.2016 08:16
本文来源: 新浪河南
大河网讯(记者 郭俊华)3月29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免去曹卫平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赵天炜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康健民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任命其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高建伟的河南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批准任命其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姜亚萍、时凯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建中的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柳发祥的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楚绍平的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玉生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其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免去刘新年的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其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免去张湘衡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其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免去赵顺宗的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胡保钢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批准免去邱恺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任命其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任命侯敏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新民、秦大栋、朱光、孔令军、张笛、赵静、余海峰、沈劲松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张桂平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陈连东为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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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016 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