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转变财政职能优化经济环境

07.08.2014  11:13

  按照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确定的分工,今年以来,省财政厅集中精力抓好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取消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为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转变财政职能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8月4日,省财政厅厅长朱焕然表示,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在编制2014年预算时,省财政厅积极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共减少专项资金88项,整合资金49亿元。此外,为切实把专项资金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省财政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于今年1月印发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切实减轻社会和企业负担,省财政厅在认真落实去年取消、免征、减征9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同时,严控新设收费项目,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受理新设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申请,对于中央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结合我省实际从低核定收费标准。积极推进非税收入依法管理,去年11月《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志着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内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迈入法制化轨道。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省财政厅在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我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下一步,将按照“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向社会购买”的原则,积极开展试点,稳步扩大购买范围和规模。

  “今后,省财政厅将继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减少省级财政对具体项目的审批管理,赋予市县更多的自主决策权限。”朱焕然表示,下半年,省财政厅将加快部署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搭车收费、乱收乱罚等现象有望从机制上予以杜绝。(记者 芦瑞 郭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