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08.05.2014  17:03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结合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和账表一致性检查,河南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开展了201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此次检查紧紧围绕宏观调控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企业开展。 一是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选择了省工商局、郑州、洛阳、焦作市工商局等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所属38户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对其财务会计核算、执行国家财税政策、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国有资产使用和管理、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会计基础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检查。 二是 职业教育行业。选择了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河南化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河南煤炭卫生学校、河南信息工程学校、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等6所职业教育院校,重点对学校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教育收费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 公用事业。选择新乡华电热力有限公司开展检查,重点关注其财务会计核算、成本盈利水平、职工薪酬分配情况,并对其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财政资金使用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规范和会计信息监管力度的加大,大多数被检查单位能较好地执行《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制度和相关财税政策,会计核算逐步规范,风险防控意识逐步增强,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

但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本次检查共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2.9亿元,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 预算编制、执行及财政管理方面,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决算账表不符、政府非税收入不上缴或上缴不及时、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 资产管理方面,存在资产不实、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已报废资产未及时核销、购置资产未履行报批手续等问题; 三是 会计核算及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收支不实,账簿设置、账务处理方式不当,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原始凭证不合规,记账凭证无附件、无依据调账,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及大额支付现金等问题; 四是 其他方面,还存在未经批准开设银行账户、未按规定退还学费、财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在集中审理、专家认证、充分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了处理处罚。共对 41个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对4个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罚款或追缴应缴政府非税收入款项等;向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单位移送了假发票、偷漏税等相关问题线索,要求进一步核实处理。同时,省财政厅坚持寓服务于监督的理念,通过与被查单位沟通检查情况、通报存在问题并提出加强管理建议等形式督促其整改提高,引起相关主管部门、被检查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相关单位目前正积极按要求进行整改,截止2014年2月25日,已整改违规资金1.94亿元,收缴罚款及政府非税收入等1300.3万元,补交税款9.92万元,修订完善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等各项管理制度30多项,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作为全省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省财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会计监督检查,促进提升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有效维护财经秩序,为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