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以奖代补”支持产业集聚区科研

29.11.2014  14:13

  11月2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日前出台了《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科技研发服务平台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对设在省定产业集聚区的国家级企业研发平台和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省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产业集聚区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构建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

  据了解,奖补实施期限暂定为2014~2016年,奖补方式有以下三种:新认定奖补。按照《办法》,省财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运行费补助。对已认定的国家级企业研发平台,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经年度考核合格,省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运行经费补助。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对省政府确定的新建、引进重大科技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记者 郭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