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破产案件受理 将有绿色通道

14.11.2017  06:06

  (记者 孙科 通讯员 孔庆贺)国企改革是河南“四大攻坚战”之一,也是经济转型的重中之重。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省高院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全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深刻把握国有企业破产审判总体要求,坚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处置原则,积极探索破产案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审理模式,构建“统筹兼顾、公平合理”的利益平衡保护机制,强化“依法依规、司法主导、府院联动”的理念,与国资、财政、人社、税务、工商、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涉及的处置协调、信访稳定工作,妥善处理企业退出和产能化解所引发的国有资产保障、金融安全维护、职工安置和再就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如期实现预定目标。

在相关措施方面,《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开辟绿色通道,畅通破产受理。

意见》还就加强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作出规定,要求各中院继续加强机构建设,组建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积极探索辖区内破产案件集中管辖。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