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5年第一批探矿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豫矿交探让第20150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矿业权交易细则(试行)》(豫国土资发〔2014〕107号)等规定,受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我中心就“河南省汝阳县山北地热普查”等6个探矿权网上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本批拍卖出让探矿权共6个,出让期限3年,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探矿权 编号 | 项目名称 | 1980西安坐标 | 面积 | 起始价 (万元) | 拍卖开始时间 |
t20150101 | 河南省汝阳县山北地热普查 | 112.3311,34.1535 | 21.49 | 110 | 2015年6月10日 9:00 |
t20150102 | 河南省伊川县溪鸣山聚仙观矿泉水普查 | 112.2100,34.1950 | 2.84 | 50 | 2015年6月10日 15:00 |
t20150103 | 河南省安阳县马鞍山(水泥)石灰岩矿普查 | 113.5910,36.0156 | 4.69 | 80 | 2015年6月11日 9:00 |
t20150104 | 河南省博爱县寨豁乡羊圈水泥用石灰岩普查 | 113.0346,35.1754 | 8.13 | 80 | 2015年6月11日 15:00 |
t20150105 | 河南省鲁山县袁寨地热普查 | 112.5449,33.4227 | 5.62 | 60 | 2015年6月12日 9:00 |
t20150106 | 河南省鲁山县上仓头含钾岩石矿普查 | 112.4708,33.5445 | 8.71 | 70 | 2015年6月12日 15:00 |
二、拍卖出让文件获取
拍卖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意向竞买人可登陆河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www.hngtjy.cn/home.jsp );然后点击“探矿权交易”,选择意向资源,点击“探矿权详情”,点击“下载出让文件”即可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河南省国土资源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矿业权交易细则(试行)》(豫国土资发〔2014〕107号)需从网上交易系统首页上的“资料下载”中获取。
三、申购方式和程序
本次探矿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申购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报价方式进行。申请人应首先办理数字证书(ukey),安装“证书小精灵”,然后凭数字证书(ukey)登陆河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自动获取竞买保证金账号,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获得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获取竞买资格后,凭数字证书ukey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我的交易”即可报价。
(一)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是参加矿业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的要件。竞买申请人须凭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参加网上拍卖活动。
数字证书(ukey)办理单位: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18层。
服务热线:0371-96596、69176993。
申请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中的“资料下载”中下载“CA证书办理指南”、“证书小精灵”。
(二) 竞买保证金
本批探矿权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项目。
竟买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竞买探矿权时,会获得系统提供的缴纳保证金账号,凭此账号缴纳保证金。
选择银行并确认提交后,系统生成申购回执单。申购回执单包含竞买申请人交纳保证金所需的保证金帐号、开户银行及开户名称等信息。
竞买未成功者,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下同)。竞得人按规定缴清成交价款后,保证金予以退还。如竞得人不按时缴纳成交价款,成交结果废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从事矿业活动或与矿业相关联的企业或地质勘查单位。
本次探矿权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竞买人资格。即在网上交易系统成交之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五、相关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5月19日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9:00-2015年6月8日17:00
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6月9日17:00
拍卖开始时间见表1。
六、资料要求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地质勘查单位事业法人证书副本;
(二)企业或地质勘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有授权代表人应同时出具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上述文件中,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pdf文件,在报名时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成交后,竟得入选人提供资料原件以供核实。
七、成交确认
本批探矿权出让设有底价,出让底价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确定,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不低于底价的最高应价者为竞得入选人;
(二)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少于3家的,或无竞买人应价或竞买人应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三)网上拍卖结束后,竞得入选人应当根据网上交易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通知书》,凭《竞得入选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资料到河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办理竞得资格的审查与成交确认手续。
八、风险提示
地质勘查过程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竞买人应周知以下提示:
(一)受让的探矿权,经勘查未能发现可供继续勘查或开采的矿体,出让机关不承担责任,勘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受让的探矿权,经勘查未能发现可供开采的矿体,或因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调整不能转为采矿权的,受让人自担风险。
(三)竞得人因地质勘查工作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或涉及林权、道路、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竞得人应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自担风险。
(四)竞得入选人未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不符合竟买资格、提供虚假资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机关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三)本公告由河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服务楼209房间
联系人:卢金、郭成义
联系电话:0371-68108728(兼传真)
特此公告。
河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