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畜牧局采购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项目的技术要求公示

07.11.2014  12:59

各潜在供应商: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畜牧局委托,就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组织招标采购活动。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财办购[2007]20号) 规定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现将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提出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限从2014年11月7日起至2014年11月11日止。

所有意见和建议应于2014年11月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注明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以及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一套)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115室,联系人:焦先生,电话:0371 - 56058511),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具法人授权书)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并现场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7日

附件: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本次招标为河南省畜牧局消毒剂采购项目。

质量保证期:供应商应承诺质保期响应时间及质保期内服务范围,注明产品有效期,并提供河南省内服务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货物需求类别

货物名称:聚维酮碘                          规格:5%

货物名称:稀戊二醛                          规格:2%

三 货物要求

1、产品易于运输、储藏,有效期12个月。

2、产品不产生致癌物,对人和畜禽无毒,对环境不产生残留。

3、产品需符合兽药质量标准和取得农业部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要求

四、服务要求

1、发货方式:采取分批发货,不定时间、不定批次、不定数量,由生产厂家按照河南省畜牧局的要求,组织发货。

2、发货费用:发货的一切费用由生产厂家承担。

      3、发货要求:生产厂家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接到发货通知后,必须保证在12小时内,将指定数量的货物准确送到指定的地点,包括省辖市、县(市、区)或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