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率先建立地质公园动态评估制度

24.04.2017  20:27

 

      4月17日,《河南省地质公园建设指南》和《河南省地质公园评估办法》印发出台,对规范河南省地质公园建设与管理,提升地质公园建设质量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我省地质公园建设真正迈向规范化建设阶段。

      《河南省地质公园评估办法》评估对象为河南省辖区内正式命名的省级地质公园,河南省内正式命名的国家地质公园评估暂按本办法执行。对国家地质公园的评估结果,作为督促其整改及提请国土资源部取消或保留称号的重要依据。正式命名的地质公园首次评估于命名后的第四年进行,以后每三年评估一次。经评估需整改的地质公园,以整改通过评估的日期为准,二年后进行再次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地质公园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解说与标识系统建设、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交流合作与社区居民参与、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地质公园社会经济效益等。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于不合格的地质公园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