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南省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五类案件”

28.03.2016  08:28

  3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会议在新郑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省检察机关将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办“五类案件”。

  2015年,我省检察机关反腐查案工作成效显著,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2372件3110人,其中大案2151件,要案278人(厅级干部42人,省部级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亿多元。立案数、大案数、要案数、侦结数、起诉数和有罪判决数均列全国前列。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要重点查办以下“五类案件”:一是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二是突出查办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妨害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和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犯罪案件;三是坚决查办发生在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投资领域的犯罪案件;四是重视查办“小官大贪”“蚁贪”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五是严肃查办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案件。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服务党和国家脱贫攻坚战略,认真开展好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集中查办发生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扶贫对象识别和扶持、扶贫规划编制和落实、扶贫项目审批和实施等重点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记者 谢建晓 通讯员 刘立新 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