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在《河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

18.05.2016  18:18

 

        5月18日,河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在《河南日报》发表题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当好市场监管主力军》的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当好市场监管主力军

 

马林青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在经济新常态下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放、管、服”改革,立足职能,勇于担当,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围绕商事制度改革,突出简政放权,在“宽进”上着力

简政放权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也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市场主体准入部门,更应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落实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全面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去年9月28日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三证合一”改革的意见》,我省全面实施了“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4.4万份。二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通过这项改革,清理和缩减行政审批事项,这是改革的关键。商事制度改革前,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有226项,一些前置审批门槛高、环节多、周期长,造成了市场主体因无法取得前置的“证”而不能办理“照”,造成无证无照经营和监管执法漏洞。2014年国务院分三次将1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者明确为后置审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只保留了34项。为此,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推进了“先照后证”改革落实。三是继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和全程电子化改革。加快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从创业者的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简化优化登记注册程序,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让企业自主选择、网上申报。探索推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建立快捷的市场退出机制。四是进一步放宽住所条件。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改革措施,释放更多的场地资源,为投资创业提供更为便捷的条件。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宽进”措施的落实,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发展迅猛。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78.9万户,较改革前增长47.6%。今年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8.2万户,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585户,是改革前的2.5倍。

二、围绕事中事后监管,突出放管结合,在“严管”上突破

李克强总理指出:“给市场放权,不是放任,而是为了腾出手来,加强监管,只有管得好、管到位,才能放得开、减得多。”随着“宽进”的全面实现,“严管”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要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改革监管体制,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一是加快建设“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对我省现行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并将新系统命名为“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重新规划建设思路,新系统的建设思路是:“建设一个中心,搭建两个平台,完善三项机制,体现三个作用,具备三大功能”。一个中心即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两个平台即面向公众的“公示平台”和面向监管部门的“业务平台”;三项机制即信息公示机制、联动监管机制、信用奖惩机制;三个作用即公示、监管、警示作用;三大功能即公示查询功能、联动监管功能、决策辅助功能。三大功能在加强监管中的意义非常重大。公示查询功能,就是社会公众可随时查询企业基本信息、自主公示信息、社会监督信息、监管信息、企业财产状态信息、司法处理信息等,社会机构、企业、消费者在投资、消费过程中,可以通过系统查询企业数据作为经营、消费参考。联动监管功能,作为激励和惩戒数据平台,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在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荣誉授予等过程中,通过查询并利用数据,作为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评价的依据。各级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系统的监管业务平台,实现监管数据流转、认领、推送、留痕,实现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可以通过对数据的核实与分析,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决策辅助功能,运用数据进行关联对比、分析研判,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管提供依据。二是强化企业信用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功能,实施分类监管和警示;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加强对登记备案信息公示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探索有效实施途径,做到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完善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从而实现“守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处处受限”。三是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查处利用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犯罪行为;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原则,开展加贴电子链接标识集中行动,引导网络经营主体主动备案获取工商电子链接标识,夯实网络市场监管基础;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加大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促进网络市场环境的自我净化;严格广告市场监管,严格执行新《广告法》,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查办力度,持续打击和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势头;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高知名度的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深化农资市场监管,持续开展农资打假和红盾护农活动,紧密结合农时,开展春耕、夏播、秋冬种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大农资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合同市场监管,切实履行合同行政监管职能,加大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力度,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积极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围绕创新创业发展,突出政策落实,在“优服”上引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窗口,也是群众创业兴业的第一道门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仅要“放”还要“管”,更需要“服”,必须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一是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国家及我省扶持小微企业的各项优惠措施,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实现小微企业库、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企业享受政策信息公示等功能。开展新设立小微企业跟踪分析,了解企业在准入、经营、审批、税收、融资等面临的困难,及时反映企业的诉求;加强同银行系统的战略合作,今年1月,省工商局与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在五年内,“两个工商”联手,依托工商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每年精准为小微企业提供不低于500亿元的贷款支持,精准帮扶小微企业迈出实质性步伐;贯彻落实《河南省创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继续举办全省小微企业创业人才成长培训班,组织评选表彰“创业三星”,营造良好创业氛围。二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积极推动商标战略实施。三年来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16年初,全省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8.6万件,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204件,地理标志总量达到49件。“双汇”“宇通”“东方红”“好想你”“华兰生物”等依托自主商标品牌提升了竞争力,成为全国乃至全球行业龙头,享誉海内外。深化商标品牌战略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会议,落实省政府《河南省商标品牌战略行动计划(2016-2018)》,围绕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商标品牌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细化措施,认真抓好“一企一标、一企多标”工程,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制定出台《河南省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基地确认和管理办法》,力争用三年时间全省建成60个省级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基地、20个省级产业集群商标品牌示范基地。建立重点自主品牌培育名录,实施“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全国驰名商标”的梯次培育规划,力争三年内达到全省在国际市场和全国市场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100件以上,区域性知名品牌1000件以上。指导我省优势农业产业和特色农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深入推进“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建设,积极推行“公司(协会)+地理标志+农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做大做强农业品牌,壮大地理标志商标。建立对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农产品商标、服务业商标和境外商标注册的奖励、补贴制度,全面落实“国家级驰名商标省政府一次性奖励50万元”的政策。加强商标品牌的国内外交流,积极支持商标“走出去”战略,提升我省商标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三是大力促进广告业发展。广告业是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力量。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对于增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优化产业结构的作用不可低估,地位越来越重要,影响力越来越大。编制我省“十三五”广告业发展规划,推动广告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快落实广告业统计制度,加强广告业信息数据库和广告业发展智库建设,夯实广告业发展基础。制定河南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创建办法,开展创建活动,推进全省广告业聚集发展。加快推进广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公告发布登记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培育一批有竞争力、影响力的龙头广告企业。四是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进一步加强新《消法》的落实,强化落实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等,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消费维权的法律保障。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围绕养老健康、信息、旅游、教育文化等新的消费热点和重点领域,加大维权力度,切实保障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全省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12315品牌效应,建立网上维权平台,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提高消费维权效率;强化消协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发展消协律师团和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为推动消费增长创造条件。 (作者系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