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将法治建设纳入文明河南建设

27.01.2015  12:47
       

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文明河南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明确把法治建设作为文明河南建设的四个重点之一。《意见》要求:

一、增强法治观念。法治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是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基本要求。要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引导人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使遵纪守法成为人们的基本行为规范;引导人们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律自觉,把法律规定作为是非曲直的重要判断标准;引导人们把法律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终结底线,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二、普及法律知识。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主要载体,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抓好各类群体的法制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法治宣传教育通俗化、普及化、大众化,提高全省人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坚持依法办事。推动各级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政法机关公正执法司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全省人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推动人们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不做突破法律底线的事情。把道德自律性与法治强制性统一起来,加强对不道德、不文明行为的矫正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