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14〕29号

22.08.2014  18:32

2014年8月15日,省安全监管局局务会对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等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进行了集体审查,认为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1.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

2.河南安彩高科有限公司

3.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特此公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