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反腐避免“割韭菜”

16.07.2015  10:58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在访谈现场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图片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赵强

  昨天,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

  尹晋华称,强调抓早抓小、严明纪律,并非意味着惩治力度减弱。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对党员干部的标准更高更严,这是为反腐败斗争加码,而非减力。在实际工作中,高压严惩和抓早抓小,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监督党员

  要抓住“关键少数”

  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是贯穿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尹晋华认为,“严”字当头,就是要敢于严明纪律,敢于用纪律来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约束有权力的部门,让有权力的部门、在权力岗位上的党员干部,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自己头上有一个“金箍”,始终不敢越雷池一步。

  谁来承担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责任呢?尹晋华说,管理的主体就是各级党组织,管理的方式是落实经常性的组织生活制度,管理的突破口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尹晋华说,党员领导干部起着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都应做楷模、当标杆。抓好这个“关键少数”,就能以上率下、上行下效,起到正向的激励引导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示范、行有指引,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氛围。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个“前面”该怎么理解?昨天,尹晋华在访谈中给出了解释。

  他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国家法律的前面。这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是职责使命真正意义上的回归。

  尹晋华称,“党纪”与“国法”概念不同,不能混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肩负特殊政治职责,必须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把底线设在纪律上,而不能是法律上。

  “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是执行纪律,不是党内公检法,不能越俎代庖,必须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回归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尹晋华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委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工作重点都要随之调整,从管少数转向管全党、管大多数。要站在纪律角度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审查处理,重在以案明纪、治病救人。

  防治官员违纪“六部曲”

  尹晋华说,在实践中,河南注重从全过程对违纪行为进行防治,唱响“六部曲”,可以说是“步步为营、层层设防”。

  一是咬耳朵。

  通过经常性的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从内心深处复苏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感,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习惯。

  二是扯袖子。

  通过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本人作出说明等形式,让党员干部及时警醒。

  三是敲警钟。

  党员干部发生了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离岗位、调整职务等组织手段处理,既不放任,也不“一棍子打死”。

  四是严执纪。

  党员干部出现了违纪行为,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要从严执纪,严肃处理,及时立案审查,不搞“纪外施恩”,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去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近2万件、处分党员干部2.2万多人。

  五是快移送。

  发现党员干部的违法犯罪线索或者党员干部已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搞“以纪代法”。去年以来,大部分案件都能在3个月内办结,有的案件十几天甚至几天就查清违纪事实,交好“接力棒”。

  六是重问责。

  这是重头戏。就是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发生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是只对当事人一查了之,而是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这是确保管理监督责任落实的关键,是把“撒手锏”。今年以来,我省有200多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而受到处分。

  反腐不是减力而是“加码”

  有人会问,强调抓早抓小、严明纪律,是不是意味着惩治力度要减弱?

  “当然不是。”尹晋华表示,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决定了当前的目标任务仍然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完成这个目标任务,必须坚持抓大不放小,学会两条腿走路,解决好腐败存量和增量问题。

  尹晋华说,一方面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惩治腐败,减少腐败存量;另一方面还要着眼长远,抓早抓小,遏制腐败增量,避免出现“割韭菜式重复”,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对党员干部的标准更高了、要求更严了,这是为反腐败斗争‘加码’,而非减力,这与高压严惩的目标是一致的。”尹晋华说,在实际工作中,高压严惩和抓早抓小,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