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遴选培训机构的公告

18.01.2017  02:35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遴选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推动“五个国土”建设的工作精神,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履职能力,突出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打造一支现代化、专业化、正规化培训机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决定面向全省遴选培训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河南省内自愿承担全省国土资源队伍培训工作的专门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1.持有工商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颁发的教学资质,具有丰富的培训教学经验,开展培训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培训省直公务员队伍的培训经验。

2.有专用、固定的培训场地,交通便利,场地原则上在郑州市区内,培训教室、食宿条件等硬件设施比较完善。食宿及教学设施能满足300人以上,具有相对封闭的校园。场地为租赁的,须签订5年以上租赁合同。

3.培训教学机构若采取与其他高等院校联合办学的,该高等院校需具有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及实践教学场地。

4.具有专职培训管理人员,有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教学制度、工作规则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

5.有稳定的培训师资队伍。应有一定数量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上一年度在注协报备过的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能够严格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培训计划和任务开展培训。

三、程序及要求

1.申请报名。按照遴选范围和条件,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遴选培训机构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培训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专职的培训管理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准从事培训活动的资质证件及培训师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培训教室、住宿场地平面布局图和主要设备设施清单。有承接公务员培训经验的培训机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省国土资源厅将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提出初步遴选单位意见。

3.现场考察。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组,对初步遴选单位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评议,由专家组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提交考察结果。

4.研究确定。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根据专家组意见,研究确定遴选单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23日前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

报名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1110房间

联系人:刘永广  申俊鹏

联系电话:68108203  68108208

 

  附件: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遴选培训机构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