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亮相 李广胜任主任

30.05.2014  12:37
  李广胜被任命为该委员会主任从此,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计生委的名称成为历史
  
  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中,“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将逐一改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河南商报记者齐亚琼首席记者郑筱倩实习生吴涛
  
  “单独二孩”政策是如何通过的?这项政策有什么特点?相关部门有哪些新动向?
  
  昨天下午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正式表决通过。这意味着《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完成,“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正式在我省落地。
  
  解惑一
  
  “单独二孩”政策通过
  
  并不意味着马上实施
  
  昨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这标志着备受全省人民关注的“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已经在我省落地。
  
  表决通过是否意味着“单独二孩”政策开始实施?据大会公布的消息,《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很遗憾,2014年5月29日还不是发布之日。
  
  原来,最终出炉的《条例》,还要采纳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稿中进行的改动,同时对条文顺序做相应调整。
  
  也就是说,《条例》还要根据此次决定做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的通气会上,没有提出明确的实施日期。
  
  解惑二
  
  “单独二孩”政策三大变化都被通过
  
  《条例》修改完成,“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出炉。根据已经表决通过的《条例》(草案),我省“单独二孩”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变化:
  
  一是调整完善了生育政策,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具体来说,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
  
  二是取消了生育间隔。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取消生育间隔是这次《条例》修改的内容之一。
  
  三是针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出台了新的扶助政策。城乡统一特别扶助标准;对“失独”家庭实施经济救助等。
  
  解惑三
  
  此次修订不再扩大“放开”范围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放开少数民族“二孩”政策、放开再婚后子女不归其抚养的夫妻生育“二孩”政策。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对《条例》的修订,是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关于放开“单独二孩”的要求进行的。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建西介绍,当前中央的总体要求仍然是“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因此,此次修订不再扩大“放开”范围。
  
  “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并不意味着我省放松计划生育工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绍杰说,我省仍将继续坚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条例》,坚持“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依法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基本生育政策。
  
  变化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昨天正式亮相运转
  
  值得关注的是,昨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干部任免。其中,决定任命李广胜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随后的新闻通气会也首次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名义召开,此举意味着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亮相运转。
  
  而在新修订的《条例》中,也逐一将“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改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这一改变将在重新公布的《条例》中予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