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还河南省华方通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
01.03.2016 13:4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华方通医药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于2016年1月14日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现已整改到位。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依法发还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HEN14-146)
请你局切实加强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已通过药品GSP认证企业跟踪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药品经营质量安全。
2016年3月1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1.03.2016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