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河南省公安厅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河南省公安厅为更好地做好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委托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质量,现决定采用“比选”方式选定若干家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服务范围、方式和期限
1.1.服务范围:河南省公安厅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
1.2.服务方式:(1)参加比选的申请人,经评审合格后进入“招标代理服务信息库”;(2)若有招标项目,比选人将从“招标代理服务信息库”中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1.3.入库服务机构数量:3家。其中货物类、服务类2家,工程类1家。
1.4. 服务期限:暂定1年。
二、比选申请 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2.2货物类、服务类申请人应具备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甲级资质、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工程类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2.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不良记录。
2.4. 注册地在郑州,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及独立的开标评标会议室。
2.5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011年1月1日以来无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执业人员无执业处罚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代理机构。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
3.1.报名时间:2014年 9月26日~ 9 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2.报名地点:河南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
3.3.报名要求: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自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恒刚
电话: 0371-65835532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