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部门预算公开

21.02.2017  01:35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概况

一、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省合作经济发展和农村现代流通的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资金、资本、资源的整合优化和管理;负责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搞活农村商品流通; 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负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安全。

二、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部门预算包括省社机关本级预算和社属事业单位预算。

1.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

2.河南省财经学校

3.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

4.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

5.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6.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学校

 

第二部分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收入总计26284.3万元,支出总计26284.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长2362.1万元,主要原因:工资改革形成人员经费增加和学校招生人数增加形成的教育类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收入合计2628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预算23157.3万元,分别是:财政拨款21684.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95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1257.9万元。2016年部门结转资金312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支出合计262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2.9万元,占40.9%;项目支出15531.4万元,占59.1%。此外,部门参与待分专款主要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项资金84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189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为0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822.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造成人员经费增加和学校招生人数增加形成的教育类项目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维持不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89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类支出18245.4万元,占8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1.1万元,占7% ; 医疗卫生支出144.5万元,占0.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340.4万元,占6.1%;住房保障支出628万元,占2.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5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785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28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8.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4.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省工业科技学校依据《关于推荐2016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师资“双百双向”出国(境)研修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6〕30号),2017年新增一项出国培训计划,需财政补助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6 年持平,主要原因:公车数量无变化,车辆费用标准无变化。2016年、2017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39.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按比例压缩招待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40.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4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12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 年,河南省供销社按照财政关于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 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 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 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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