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求,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联合组织的“河南最美教师”评选活动于5月4日正式启动。今年全省将评选产生10名“河南最美教师”,在教师节前夕进行表彰。
“河南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由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教育时报社、省教育发展基金会承办,以后每年举办一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在岗专任教师均可参加。参评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品德高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扎根一线,事迹突出,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特岗教师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双师型”教师资格和从事过班主任工作经历。
评选活动时间为今年5月至9月,按推荐、初评、终评、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5月份,由各地、各学校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上报候选人。各省辖市教育局推荐5人、各直管县(市)教育局推荐1人(含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分别推荐1人。各地推荐中小学幼儿园候选人时,要向农村学校一线教师倾斜,原则上推荐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数不低于推荐总人数的50%。各地、各校对推荐的先进人物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认真填写《2015“河南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推荐表》,一式15份,事迹材料一式5份,字数不超过2000字,于5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育时报社(郑州市顺河路11号),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6月上中旬,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进行初评,遴选出20名“河南最美教师”候选人。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开通投票平台,组织公众投票。
6月中下旬,根据公众投票情况和专家评选意见(高等学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分段进行投票,分段按名额遴选产生结果),遴选出10名“河南最美教师”。
教师节前夕,我省将举行颁奖晚会或在全省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颁奖,公布评选结果,组织全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附件: 关于开展“河南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首届“河南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
郑州20:15 05.05.2015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