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进口岸“三互”大通关改革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14.01.2016  11:02

河南推进口岸“三互”大通关改革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近日,河南省政府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5〕82号,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口岸工作,全面提高口岸发展水平。

 

  意义

 

  有利于河南省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

 

  《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全面提升河南省口岸发展水平,一是有利于发挥我省区位交通等综合优势,促进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培育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二是有利于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三是有利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口岸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优化口岸资源配置,深化大通关改革,改进口岸服务,建好、管好、用好口岸,充分发挥口岸的综合效能,有力促进全省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提升。

 

  任务1

 

  加强口岸建设,构建全方位口岸开放体系

 

  《意见》明确,紧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机遇,按照“东联西进、贯通全球、构建枢纽”要求,以打造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口岸和国际铁路枢纽口岸为重点,整合口岸资源,完善口岸布局,提升口岸功能,构建全方位口岸开放体系。

 

  加强口岸建设,主要工作有五项:一是优化全省口岸开放布局;到“十三五”末,建设形成以郑州航空、铁路国际枢纽口岸为龙头,省内一批国家重要口岸和地区普通口岸为节点,特种商品进口指定口岸为补充,与沿海沿边等主要口岸紧密合作,辐射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全省口岸开放新格局。二是着力打造郑州国际枢纽口岸;依托郑州铁路口岸和郑欧班列,着力开辟新线路,加快推进郑欧班列带运国际邮件,进一步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提升运营水平。三是积极发展进口指定口岸;四是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加强电子口岸平台建设;依托河南电子口岸,加快建设一般模式和保税模式下的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

 

  任务2

 

  优化口岸服务,深化大通关改革

 

  《意见》表示,按照申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标准和要求,加大口岸通关简政放权力度,改进口岸通关服务,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口岸“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通关改革,带动全省对外开放迈上更高层次、更高水平。

 

  优化口岸服务,主要工作有五项: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已公布取消的涉及口岸通关及进出口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二是改进口岸通关服务;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拓宽企业集中申报、提前申报范围,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三是全面清理规范收费;坚决取缔进出口环节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外贸企业负担。四是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力争2016年年底前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初步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成覆盖全省所有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外贸物流园区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五是推进口岸“三互”大通关改革;创新大通关协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及通关保障,逐步由串联执法转为并联执法,完善口岸应急处置机制,简化沿海沿边口岸和内地口岸间转关手续,推进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三互”。

 

  任务3

 

  加快发展口岸经济,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意见》还指出,以口岸为支撑、贸易为先导,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与其他开放载体联动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口岸经济新的增长极,形成外贸竞争新优势,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加快发展口岸经济,主要工作有四项:一是积极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增强口岸平台支撑能力;将申建综合保税区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支持全省符合条件的大中城市、省直管县(市)设立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二是创新推动外向型产业发展,形成口岸经济新的增长极;突出抓好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全球智能手机基地建设,支持富士康集团港仓内移,拓展苹果手机维修业务,完善智能终端产业链。三是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申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依托河南保税物流中心、郑州机场口岸、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国际陆港等口岸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多点布局,多元化、多模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全球网购物品集散分拨中心。四是积极申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申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业务形态和贸易方式。

 

  《意见》强调,建立省口岸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分管口岸工作的副省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口岸办。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督导与评估,适时建立退出机制,对长期无通关业务和业务量小、社会效益差的口岸后续监管点进行整合或关闭。(记者 刘成 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