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餐馆的注意,这个文件不得不读

05.07.2018  14:21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郭兵 实习生 李琬伊 文图

为加强和规范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提升餐饮业污染治理水平,2018年6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以下简称“标准”)。如何理解、贯彻该标准?7月5日,河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解读。该标准将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级,加严了油烟排放浓度、油烟去除效率的限值,新增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给现有餐饮单位设置升级改造过渡期等等……详情请往下看。

分级: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分三级,标准这样定

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魏金春介绍,该标准将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级,规模不同管理要求不同。

按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实际工作中,对于有灶头的餐饮服务单位,可按照其实际灶头数,以及对应灶头总功率或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进行折算为基准灶头数,依此划分规模。1≤基准灶头数<3为小型、3≤基准灶头数<6为中型、6≤基准灶头数为大型。当灶的总发热功率和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无法获得时,如火锅店等,则基准灶头数应按经营场所就餐座位数量折算,经营场所就餐座位范围≤75座的,按每40个座位折算1个基本灶头数,规模确定为小型;75座<经营场所就餐座位范围≤250座的,按每50个座位折算1个基本灶头数,规模确定为中型;250座<经营场所就餐座位范围的,规模确定为大型。

升级:标准对油烟排放浓度等要求更严,新增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该标准确定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浓度排放限值为1.5 毫克每立方米,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浓度排放限值为1.0 毫克每立方米,均高于现行国标的2.0 毫克每立方米;确定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去除效率执行95%,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去除效率执行90%,均高于现行国标要求(小型65%、中型75%、大型85%)。与国内其他省市地方标准相比,该标准确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处于中间朝上的水平。

油烟中含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作为光化学烟雾和PM2.5的前体物之一,其环境污染危害已不容忽视。该标准在现行国标监控因子的基础上,新增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以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根据国内其他省市先进的经验研究,基于我省餐饮业实际情况,该标准提出了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执行10 毫克每立方米,而考虑到我省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数量大、范围广,增加非甲烷总烃后需全面改进净化设施,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影响较大,因此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非甲烷总烃未做相应规定。

此外,该标准明确了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自动监控装置。

提醒:现有餐饮服务单位需及时提标改造,1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该标准加严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尤其是新增非甲烷总烃,已经安装有油烟处理装置的现有餐饮服务单位需要提标改造,为了确保标准的顺利实施,对现有餐饮服务单位留出了技术改造过渡期限,即现有餐饮服务单位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新建餐饮服务单位自2018年6月8日(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目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普遍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主要问题是油烟去除效率较低、没有挥发性有机物去除装置,需对现有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换高效净化设施,并增设挥发性有机物净化设施。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需对现有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新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加强运行维护和及时清洗,才能确保满足本标准对油烟的相关要求。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