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河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88.76元 你“达标”了吗

03.05.2018  06:36

制图/杨芳芳

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 吴军 实习生 吴海舒)今年和去年相比,你的收入增加了吗?5月2日,河南商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获悉,2018年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57.19元,同比增加472.43元,增长9.1%,高出全国平均增速0.3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快了0.2个百分点。

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排名第23位,增长速度排名第13位。

按常住地分,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388.76元,增长8.1%,高出全国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80.43元,增长8.8%,比全国平均增速低0.1个百分点。

居民的收入有好几种,如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那么,哪一种收入在河南居民收入中占比较高呢?

据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926.8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3.08元,增长9.5%,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1.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3.6%,仍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加了472.43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增加253.08元,是什么原因导致工资增长较快呢?

调查发现,在经济走势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下,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为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企业用工需求增长,就业机会增多,居民就业形势总体相对稳定,就业人数有所增加。另外,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同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居民收入增长,工资调整落实、公休假补贴、精神文明奖发放等一系列政策效应的积极释放,有力地支持了居民收入和经济同步增长。

第三个原因,则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问题,继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增强农民工就业能力,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随着各级政府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居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收入稳定增加。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