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河南出台网络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

24.12.2016  00:34

 

 

 

12月21日,《东方今报》第6版刊发省工商局报道《河南出台网络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 》。

 

 

 

河南出台网络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    

       

▶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工商局联合省发改委出台《河南省“十三五”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里面究竟说了啥?对网络市场经营者提了啥要求?对消费者维权又有哪些意义?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 者 袁雅

 

【利好】有意投身网络市场的亲们必看!

 

规划》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发展适合自身特点的网上交易模式,鼓励传统制造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网络平台开拓市场,帮助有条件的个人网店注册成网络零售企业。

 

那么,具体有哪些利好?亲们往下看!

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制度

除依据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网络经营主体在住所所在地的同一县(市、区)区域内增设经营场所的,可以选择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或者分支机构登记。允许有直接或间接投资关联关系的网络经营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放宽网络经营主体经营范围

对涉及的商品类目、货运代理、网络服务、展示展销、支付结算等业务范围,在企业自愿申请且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情况下,允许列入经营范围。

开辟注册登记“绿色通道”

对在电子商务园区,以及政府布局发展电子商务的区域,开辟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实行“手续齐全马上办、手续不全指导办、特殊项目跟踪办、紧急事项延时办”。

规划》还提出,将主动服务,支持网商园区和物流快递企业建设发展。

服务网商园区招商引资

极主动服务网商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为网络经营主体提供市场主体信息参考、企业登记、商标注册及维权等各项服务。

积极支持物流建设

为国内外物流、快递企业到河南开展业务、设立分支机构等创造便利条件,支持其提供物流快递服务。支持河南省企业建立全国物流供应链和境外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各类企业开设综合性物流专线。

扶持园区企业品牌建设

以高知名度的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

【维权】消费者投诉更便捷

规划》中,对于以往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维权难现象也制订出相关的方案。

引入第三方机构维权

探索建立全省12315、12312互联网投诉平台等消费者投诉渠道,创新在线消费投诉、举报的技术手段。督促、引导网络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落实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消法规定,健全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支持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网络交易纠纷,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入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参与网购消费投诉纠纷处理,实现投诉处理工作前移。

强化质量抽检 专逮假货

针对重点商品领域,实施重点监管。结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问题较集中的商品的梳理,加强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儿童老年用品、电器电子产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化肥以及根据各地实际增加的其他类别商品实施重点监管。

针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强化质量抽检。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督促网络技术监管 防黑客入侵

积极推动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等网络交易主体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定级备案工作,完善网络市场安全监管体系;督促鼓励网络经营主体加强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建设,提升自身防攻击、防篡改、信息防泄露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交易行为安全可靠;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及时打击针对网络市场的各种网络攻击、黑客入侵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网络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监管】推动网络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

对于网络交易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规划》中将不断完善网络交易经营者信用约束机制,具体有哪些手段监管呢?

升级优化河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

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提高数据质量。升级优化河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加快建设河南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深化应用“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全国电子商务网站监管服务系统”、“全国跨境电商监管服务系统”等软件。

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协作机制 形成监管整体合力

在涉网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网站主办者主体信息真实性核验等方面相互配合工作,畅通执法部门间的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对违法网站的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加强与食品药品、物流快递、金融支付等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违法网络行为的处理做到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及时查处、联合惩戒。

落实网店实名制 促进网络经营主体身份公开

落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制度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制度。对平台经营者履行网店经营资格审查、登记、公示责任情况进行核查,落实网店实名制。

针对入驻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网络经营者积极探索与第三方交易平台建立数据接口,共享登记注册数据,实现入驻平台主体的身份核实和平台向工商提供网店注册信息双校验。对于违反“亮照亮标”相关规定的平台和网店,依法进行查处。

建立网络交易市场信用管理和信用评价制度

加强网络交易信息采集和分析,严厉打击网络领域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违约等违法失信行为。建立网络经营主体信用档案,逐步整合网络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信用信息。

促进网络经营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推动网络线上线下交易信用评价,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调查、评估、担保、保险以及信用支付等信用服务。多维度展示网络经营者信用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有效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市场监管中的作用。